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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成律师第七次会见涉嫌非法拘禁罪嫌疑人S某

  2018年2月24日,马成律师亲自前往南山区看守所进行会见涉嫌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嫌疑人L某。本案牵涉一人死亡,案情复杂,团队将全力以赴跟进案件,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附:法律条文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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