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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成律师团承办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大幅降低判后即释

  基本案情

  2017年9月28日,深圳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在侦查由市局刑侦支队转办的一宗发生在深圳市某地铁站的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时,查明涉案犯罪嫌疑人Z某某系深圳市某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员工,侦查员前往上述公司调查,另发现该公司有大量的增值税发票及大量的公司注册资料、公章、网银、手机、电脑等物品。经初查,该公司工作人员涉嫌犯虚开发票罪,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C某,Y某等6人。

  办案过程

  Y某被捕后,其家属经推荐找到马成律师刑事团队,经过专业的咨询与解答,遂决定委托马成律师刑事团队李锐杰律师担任Y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李锐杰律师第一时间进行了会见了解案件详情,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在得知Y某已同意认罪认罚后,李锐杰律师多次积极与办案民警沟通,使得案件得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得案件得以快速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涉案六人并非团伙作案,而是各自为战,联系各自的客户帮助虚开发票。而侦查机关出具的起诉意见书则依据Y某的供述指控了如下犯罪事实:

  一、2017 年4 月至9 月份,Y通过微信与L某联系出售增值税普通发票,期间Y某陆续卖给L某票面金额总计100万元左右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此次卖给L某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其在网络上通过QQ 联系一名叫A某的男子以发票面额的0. 3%或者0. 5%购买的,购买到发票之后再以发票面额的0.7%卖给L某从中挣取发票差价,Y某卖给L某的100多万(其中50万增值税普通发票L某 已经提供给公安机关)增值税普通发票从中获利4000元左右。Y某把发票卖给L某之后,L某还没有来得及给Y某购买发票的费用,Y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2017 年9 月份,W某通过电话联系上Y某想要购买发票。Y某向W某出售发票面额共计600万人民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该600万人民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Y某以发票面额0.3% 向A某购买,再以发票面额的0.4%卖给W某。后,Y某与W某约定在深圳市某地铁站交易,Y某将600万人民币的发票给了W某给了Y某购买发票的钱现金20200元人民币,除去给A某的购票费用15000,Y某在此次的发票买卖中获利5200元人民币。

  两起犯罪事实加起来,共虚开700万票面金额的发票,按照司法实践,完全可能判处1-2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尽管Y某对两起事实都供认不讳,但细心的李锐杰律师仍发现了在案证据所存在的差异:关于第一起指控,有L某的证言及微信记录,可与Y某的供述形成印证,足以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然而关于第二起指控,却仅有Y某个人的供述,既未有小伟的证言,也未有相关发票物证,也没有相关的电子数据记录,目前 A某及W某均失去联系,根本无法证明交易过程及相关票面金额是否属实。

  然而Y某已然承认两起犯罪事实,且案件已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一旦轻易否认指控,很有可能导致本案无法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无法实现预期的量刑效果。李锐杰律师遂将案件提交团队例会讨论,后经过充分的团队讨论,在团队领导马成律师的指导下,李锐杰律师积极与办案检察官进行沟通,在表达同意本案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的前提下,侧重表达了关于认罪认罚程序中的证明标准的意见:“认罪认罚的目的在于提高效率,但并不意味着降低证明标准。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尽管Y某认罪悔罪,积极供认了相关犯罪事实,但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恳请贵院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及疑罪从无的原则,对Y某第二起犯罪事实不予起诉。”

  除了邮寄书面意见外,李锐杰律师更通过电话与办案检察官积极沟通,甚至在得知检察官将要去看守所与嫌疑人签具认罪认罚具结书时,专门在看守所外等候,当面交流。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采纳了法律意见,仅认定了Y某供认的第一起犯罪事实,涉案虚开票面金额仅为100万元,建议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基础之上,李锐杰律师在庭审中,除了强调本案已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外,还通过发问强调了Y某迫于无奈,代客户开票,获利甚微的事实,恳请法院考虑其系初犯,偶犯,且家庭负担较重等因素,酌情对其从轻发落,对其判处六个月以下的拘役。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锐杰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Y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Y某六个月有期徒刑,根据刑期折算,判决下达的的半个月后即可刑满释放。Y某家人对判决的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李锐杰律师的辩护服务表示满意。

  办案小结

  认罪认罚程序作为试点程序,其本意在于提高司法效率,兼顾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但实践中却可能出现,认罪事实与证据反映事实不符的情况,如何兼顾认罪认罚情节的同时,撤销证据不足的指控,关键仍在于跟认罪认罚程序的中枢,主导者——检察机关进行良性沟通,将不实指控消化在起诉前。除了过硬的专业知识,还要注意沟通的方式方法,用积极平和的态度去交流,在共识的基础上,表达分歧,让一个正直负责的检察官无法拒绝你专业的法律意见,这才是一个律师真正维护客户利益所应有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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