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和你的家人收到有所偏颇的一审判决时千万不能灰心,因为你的权利尚未穷尽,此时你更需要一位专业的刑事律师进行上诉,以切实维护你和你家人的合法权益!
一、上诉的提起
根据《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六条之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上诉的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不服判决的可在十日内提起上诉,不服裁定的可在五日内提起上诉。
三、我们在上诉的优势
本网依托于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刑辩律师、法学博士、前资深法官、前资深检察官组成的团队,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他们永恒的信念。当你和你的家人需要一位专业的刑事律师全面分析一审漏洞,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时请拨打联系电话136-8683-6125 /135-9016-2502进行咨询。